常見問題

1. 須與本校簽署行政契約書,確認雙方義務。

2. 「補助金額核定」:僅限申請境外研修者。確認境外研修單位,取得研修許可,憑相關文件辦理。

3. 「補助金額核發」:採分期核發制,憑相關文件辦理。

4. 定期繳交相關資料,持續辦理款項核發。

5. 境内外結束後半年内完成執行計畫。

依行政契約書,以不得變更為原則。

假如你申請境外研修,錄取資格可以保留至錄取公告的該年12月。第七屆計畫將於113年6月公告該屆錄取名單,學員的錄取資格可以保留至113年12月,因此只要在113年12月前出國,就算符合規定。

可以,校外或國外補助不在規定範疇內。

計畫補助僅得匯入學員「本人」於MyNTU上登記之玉山、華南、郵局三家金融機構。本人他行帳戶、或非本人之銀行帳戶皆無法進行款項請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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